就诊须知
急诊留观制度
一、需要留在急诊科观察的患者,须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在门诊病历记录留观,并在急诊病历系统患者去向选择留观,方可收入急诊观察室,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72 小时。
二、在办理留观时,患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费用类别(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急诊值班医师至少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按规定格式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急诊科值班护士应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应情况。
四、值班医师应书写留观记录,动态掌握患者病情,及时与患者或其家属沟通,征求他们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留观结束后,值班医师需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留观患者的去向。
五、严格执行留观患者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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