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临沂市中心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服务指南
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1)证明出生人口的健康状况及血亲关系。
(2)作为申报国籍、户口登记及取得公民合法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3)作为儿童入托、入学和出国签证的重要依据。
(4)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5)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二、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应终身妥善保管,不得毁损。
(2)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告知《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人员。
(3)《出生医学证明》一人一证一编号,任何内容不得擅自涂改。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必须起好宝宝姓名。
(5)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认真核对,一旦签发无法更改。
(6)为确保《出生医学证明》顺利办理,请于宝宝出生后24小时内到护士站填写《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基本信息确认单》,填写完整并携带至分娩直报室录入新生儿分娩信息。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中心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室。
四、申请条件
婴儿在临沂市中心医院出生。
五、申请材料
由新生儿母亲持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代办人须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六、办理流程
(1)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之内尽快办理。
(2)由新生儿母亲或代办人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室。
(3)在工作人员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逐项准确填写完整。
(4)仔细查看电脑屏幕信息,并与工作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工作人员打印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上分别签名。
(5)妥善保管办理好的《出生医学证明》。
七、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不能办理)。
八、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出生证明发放室
电话咨询:0539-2221527
九、其他事项
超过 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住院费用结算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