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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心医院无烟医疗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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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全面推进临沂市中心医院无烟医院的建设,切实维护患者、职工的身体健康,为患者和医院员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保证无烟医院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有区域的控烟管理。

3要求

3.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对控烟工作的要求。

3.2医院内全面禁烟。医院员工、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均不得在医院除室外吸烟区以外的所有区域吸烟(室外吸烟区位置:①A楼南侧绿化带;②影像楼与D楼中间长廊;③B楼与C楼中间花坛)。

3.3医院员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吸烟,自觉做到不在医院任何区域吸烟、不敬烟。

3.4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科室控烟工作的管理。

3.5科室控烟监督员定期对科室负责区域进行控烟巡查。

3.6医院在门诊、急诊、住院、办公区等入口,大厅、走廊、会议室、电梯间等地方设立明显的禁烟标志。

3.8医院设立戒烟门诊、戒烟咨询电话,为吸烟的患者及员工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

3.9医院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销售香烟。

3.10医院不接受烟草资助、不发布烟草广告、采用标有烟草的物品。

4戒烟门诊

4.1戒烟门诊医生

为吸烟的患者及员工提供戒烟指导。

4.2戒烟咨询电话:

戒烟门诊位置:门诊楼一楼东区,戒烟咨询电话:0539-222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