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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心医院 召开医药购销廉政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购销双方对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认识,结合近期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和医疗领域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形成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工作合力,7月17日,临沂市中心医院组织召开了医药购销廉政工作会议,40余家药品供应商代表及医院纪委、药学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达了临沂市纪委近期公布的4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随后由临沂市鲁南制药作为供应商代表作表态发言。
临沂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刘迎恩参加会议并做了讲话。刘迎恩副院长通过两个案例和最新曝光的三起医疗回扣案件分析了当前反商业贿赂和作风建设整体形势,并向与会供应商强调了医药购销合同和廉政建设双向承诺书中有关商业贿赂惩戒的相关规定,要求供应商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积极支持医院反腐倡廉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刘迎恩副院长重申了医院在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上的决心,对与会的供应商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规范经营、守法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给予医疗人员回扣,守住底线;二是不得干扰正常诊疗活动,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区;三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型号、品种履行合同,严禁搞变通,以次充好等;四是加强购销双方沟通,欢迎各方监督;五是供应商之间注重营造相互尊重,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会上,医院纪委从三个方面对药品供应商作出要求:一是要认识到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的严肃性;二是要各自履行好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购销环境,医院纪委对收到和发现的问题线索有责任进行核查和处理,在职责范围内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也有责任向派驻卫健委纪检组和市纪委、监委进行反应和线索移交,并由上级进行调查处理;三是要严格履行承诺及合同约定的廉政事项。
会后,与会的40余家供应商代表与医院签订了《医药购销廉政建设双向承诺书》,药学部于凤玲主任对合同签订的有关问题做了说明。
临沂市中心医院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