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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动态

通 报

发布时间: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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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现将近期查处的有关论文问题通报如下:

1、临沂市中心医院郭淑霞为第一作者、庄炎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Quercetin alleviates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inflammatory responses by up‐regulation miR‐124 in human renal tubular epithelial cell line HK-2”,经查该论文存在买卖行为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郭淑霞: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通讯作者庄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1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1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1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

(3)对其他作者孙娟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针对这次事件写出深刻检查;院内通报批评。

2、临沂市中心医院李曼为第一作者、于风华为通讯作者发表论文“Ginsenoside Rh2 inhibits proliferation but promotes apoptosis and autophagy by down-regulating microRNA-638 in human retinoblastoma cells”,经查该论文存在买卖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李曼: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通讯作者于风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2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2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2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

(3)其他作者张笃贞、程金涛梁佳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针对这次事件写出深刻检查;院内通报批评。

3、临沂市中心医院葛荣丽为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发表论文“Anti-antioxidant lipacts of circZNF609 silence in HaCaT cell through regulating miR-145”,经查该论文存在买卖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葛荣丽:科研诚信诫勉谈话,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2020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其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其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其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要求其30天内联系杂志社撤稿;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

(2)对其他作者高光磊: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针对这次事件写出深刻检查;院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