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
临沂市中心医院行风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护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依法廉洁行医,持续弘扬 “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行风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依据,全面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法纪观念,推动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紧密联系党的路线、政策和医院工作实际,围绕新形势下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
(二)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以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自我学习和医院统一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加强教育与改进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教育与制度、监督一体化的科学方法,从严从实抓行风建设,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增强教育效果。
三、基本要求
(一)各科室每季度组织一次医德医风教育培训,组织科室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行业作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行风建设方面的要求,结合医院存在的实际问题,重申医德医风纪律,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正确措施加以引导。
(三)每月在医院OA内网公示12345热线有效投诉,或在院周会上通报医疗投诉和举报事项,吸取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
(四)将医德医风教育、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教育纳入新职工的岗前培训,充分利用先进典型开展榜样教育,弘扬时代主旋律。
(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执业医师法》等行风建设相关法律、规范的培训,结合院内外发生的行风问题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六)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职工群体活动中。
四、组织领导
医务人员行风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在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行风建设工作组具体抓落实。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行风教育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科室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监督考核
(一)督导检查。每季度组织对各科室行风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求立即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报送质量控制科,落实综合目标考核。
(二)半年考核。各科室每半年组织科室内部考核,可采取纸质考试或者微信答题等方式,并将考核过程和结果记录在册。
2021年9月10日
上一篇: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下一篇: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