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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1945~1948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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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莱芜县医院改编为“华东野战军第十四医院三大队五中队”,由十四医院领导,所需物资由部队供给。同年6月,奉命护送伤病员100余名,北渡黄河至乐陵县前刘家村,同时整编为“第十四医院一大队三中队”,柳建唐任中队长,中队有工作人员100余名,主要负担部队伤病员的医疗和康复工作,可收治伤员7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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