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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医院院报

院报第149期——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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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3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1月22下午,我院2013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在综合楼五楼礼堂隆重召开。全院干部职工齐聚一堂,总结过去,展望未来,表彰2013年度涌现出的先进科室、先进个人。我院党委全体成员及部分干部职工7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赵明宏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院长张志刚对医院2013年度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张院长指出:2013年我院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加快医院发展这个中心,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动医院管理创新、提高全员素质的基础上,以医院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审为契机,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全院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精神,在积极筹备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同时,医院各项工作保持了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医院的整体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张院长希望2014年全院职工凝聚力量、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努力工作,以更好、更快、更强的发展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沂蒙山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随后,院领导为先进科室、标准化建设先进科室、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感染管理先进科室、品管圈优胜奖、标准化建设先进工作者等各奖项获得者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
    大会在和谐而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党办   宣传科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市直机关工委督导组
来院检查“结亲连心”工作

    12月26日上午,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迟明丛、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教育资源科副科长李洪民、市直纪工委科长宋贞一行三人,来我院检查“结亲连心”深化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部分院领导、联络员陪同检查。
    在听取我院开展“结亲连心”深化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汇报后,迟书记对我院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迟书记指出:在市直机关工委全面推开“结亲连心”深化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之前,沂水中心医院就已经提前行动,做了一系列工作,走在了前面,说明了沂水中心医院党委在把握政策方向方面的先进性。在全市推开这项工作之后,沂水中心医院充分发挥专业特色,深入开展联系工作,在为群众健康提供医疗保障、解决群众困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沂水中心医院的各项工作做的扎实、全面,做出了表率。
    迟书记还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对于群众诉求要更实更细;二是服务群众的形式上要多创新;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卫生局的联系沟通,多报送宣传信息、材料,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四是要加强与属地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便于群众诉求的处理。                                   党办   庞蕙青

寒冬送温暖    关怀暖人心
——我院团委走访慰问帮扶家庭

    根据临青办[2014]3号《关于在春节前后集中开展“2014共青团联系服务农村青年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1月20日,医院团委组织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深入沂水县周边社区看望慰问武晓阳、张林蒙等5户青年文明号集体帮扶家庭,并送去了慰问金、面粉、大米等物品,把我院干部职工的关怀和祝福送到他们心中。
    慰问过程中,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送上了我院党委、团委的节日问候, 鼓励帮扶家庭要自强不息,努力战胜生活上暂时的困难,好好学习、工作,将来为建设家乡贡献自己的力量。帮扶对象们纷纷表示将克服困难、增强信心,今后一定更加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回馈社会。
    本次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现出了青年文明号集体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良好形象,使帮扶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感受到团组织的关心和帮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团   委